多人运动是不是涉嫌触犯聚众淫乱罪?为什么警方不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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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此前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聚众淫乱案件是2009年,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某某为首的22人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参与“性聚会 ”、“换妻游戏”等而被司法机关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聚众淫乱罪来自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就是在现行《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日前,某明星被爆出和多人一起“运动”那么假如这个多人“运动”是在大陆的某个秘密居所发生的,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的聚众淫乱罪。对于这件事,我们不过多解读。我们来说一下聚众淫乱罪的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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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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