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女星王珞丹成老赖!拖欠民工血汗钱长达9年,你怎么看?

装修质量差还不愿意整改,还想马上借钱走人!换做你是业主,你同意吗?这种人是会马上拿钱走人把你拉黑的,不会管你质量问题,你只能再找第二家来整改,运气不好再遇到个整改又是抬价又是各种欺压的,气死人哦!普通人还不怕他们这样,大不了就真不给钱,明星是公众人物,人家就吃定你不敢不给钱。

判决生效后必须立即执行(除了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暂缓执行判决),根本就不用联系对方,联系对方干嘛?对方也没有义务接听你的电话啊,双方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就可以了。如果你有新的证据或者对判决不满,可以申请再审,之后还可以申请抗诉,但是你必须先把已经生效的判决执行了再说啊。

民工的钱是由装修公司来付的,业主只跟签有合同的装修公司有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工人的钱是装修公司从业主那拿回来后发给他们的,所以你可以说王珞丹没有欠民工的钱。但是装修公司拿不到钱,他们会怂恿工人闹事,会说是因为王不给钱所以他们没钱借给工人。这个道理,想必你能理解? 这跟每年年底工地农民工找甲方围追堵截要钱一样,甲方不会欠民工的钱,但是劳务公司会欠民工的钱,他们也会说是甲方不给他们钱,从而怂恿工人找甲方来闹事。我曾经做过一年这个劳动监察方面的工作,见过太多这样的举报了。

一旦挂上农民工字眼,挂上弱者标签,法院都会优先保护弱者。不管他们做得怎么样,他们都付出了劳动,所以业主都得给工人付钱。这一点来说,法院判得没有错。但是业主吃亏在哪里呢?她找不到装修公司来赔偿和整改了!因为上文说了,这家装修公司已经注销了!人家注销了,你找谁来给你整改呢?本来工人的工钱是要给,装修公司承担整改任务,不管装修公司找哪个工人来,他们得承担这个责任的,但人家注销了,跑了!明白怎么回事了吗?业主只能吃亏。

换我,装修不好就不付!我前年还真没付剩下的三成,墙是歪的,地板砖挖了又重铺还是间隙那么大,有的还空心,卫生间水往外流,叫我怎么付?如果是出名的人,肯定会被道德绑架,付款,因为观众喜闻乐见,而且通常会站在另一方,认为明星强势,对方弱势!

我就知道装修公司有问题,经历过装修公司的人都知道人家为什么不付尾款。我新房楼下的楼下那家就是,装修还未完工,卫生间瓷砖就大面积脱落,监理说不关他们装修公司的事,是房东自己没提出来铲掉原先的简泥墙,要是房东自己专业了,还需要找装修公司吗?

有几个问题— 首先,如果是施工质量验收不过关,尾款不付,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法院还要判决支付? 其次,双方互为债务关系,具体是什么情况下形成的? 但不论怎样,只要不是王 直接雇佣施工人员,确实不存在拖欠农民工资这一说。

说真的我看到了正义,因为大家可能都吃过装修公司亏,更不相信一个明星会为了三十万把自己弄成被告。所以我感觉国家有希望,网友都在进步。而不是原来一样有事了一边倒的仇富心理先入为主指责富人名人。真的很欣慰!我感觉我王珞丹父女肯定也开心很感动。

装修公司有可能破产了,但是你对这个公司的债务还是必须要履行,你履行了债务以后,装修公司可以发放工人工资,因为在破产程序中,一旦有了资金,首先必须发放工人工资,税收和供应商欠款是放在第二位和第三位的。装修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承担债务,如果公司破产了,不需要个人来执行公司债务。而个人在中国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你现在没钱了可以暂时不还。等你以后赚钱了,还是要还以前的债。

现在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都很差,中间各项装修有问题了,业主不支付装修公司分期装修款,装修公司就拒绝进行下一步装修项目,只有用装修尾款来解决装修各项环节留下的问题吧?签装修合同一定在合同中明确因装修公司装修遗留存在的问题争议时,装修时间拖延工期、拆除用料均由装修公司负责。因装修公司在装修前未提供纸质装修图纸,造成装修环节双方发生分歧,应该装修公司承担该责任。装修期间给邻居造成问题也应该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吧?问题都没解决就要结尾款,那业主等待就是无尽拖延维修战术。

这么大明星找的什么破装修公司?直接找大品牌公司不好么?硬装找像今朝装饰全包圆或者梵客这些公司,出问题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上百家门店规模的装修公司哪儿会这么容易跑路的?大家按合同办事,打官司都简单。软装选择更多了,尚品宅配,欧派,志邦,博洛尼都有整装业务。像她这种想图省事不怕花钱的明星,直接整包给居然家居也行啊!

现在不能欠农民工的钱,哪怕他没有给你甲方签协议,如果你不支付钱给乙方没法给农民工发工资,你必须把农民工的工资先结清。就是建筑工程农民工帮老板,但是老板拿钱跑了,你甲方也必须付农民工的工资。我们遇到好多类似事情,只要是扯皮闹事都是甲方付农民工的工资。

手艺,手上的艺术人, 在装修市场,农民工占了几乎所有的手艺,当然手艺人也有三六九等,问题是现在市场每天的工费价格是一样的。所以在施工前,一定要先做个样板,固定好施工队伍,这样纠纷就少了。 另外,现在的某些业主,工程干得好坏不说,话说得难听。也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部分缘由。

我估计是合同中付款条款中应付的部分未履行之故,而不是质量保证部分的尾数。如果王家所述该公司破产属实,显然尾数已不足以让装修公司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了!按情理王家支付可以理解,按法律责任则这部分工程款必须照付。王家吃亏在合同条款上自身保护不足,根子是找错了装修公司,老人家或缺经验或贪便宜所致!王珞丹不是差三十几万的人吧?

一份付出一份收获,干工程更是要踏踏实实地干好,不要糊弄业主,觉得钱赚少了,就偷工减料,当初你觉得不赚钱就不要接活,很多干工程的就是厚脸皮,先报低价接活,后续各种加钱,对于合同不管不顾,一点契约精神都没得,也有一些业主,总想着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结果就是闹的两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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