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

联合国维和部队其实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

从法理上来说,联合国维和部队其实没有严格的法律地位……按照联合国宪章,第六章里面讲对付侵略和威胁和平时候应该怎么制裁,第七章讲的是军事参谋团,其实言外之意是想着除了联合国组织部队之外,别人不许动武解决问题(当然,一个国家的自卫不在其中)。

可是二战之后紧接着就是冷战,所以美苏从欧洲闹到亚洲最后闹到了联合国。这种气氛下根本不可能谈什么统一使用武力了。所以第七章基本就一直空悬在那里,各国驻在联合国使团里面的军事参谋人员也没啥军事行动可参谋的了。不过他们到没闲着,后面说。

1948年中东的以色列立国,阿拉伯国家第二天就打上门来,于是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当时美苏在这件事上竟然不约而同的立场一致了,都支持建立以色列国。(其实是一起挖英国殖民帝国的墙角)可是以色列明显有点落在下风,所以联合国赶紧要求停战,并且决定派人去监督停火。

派谁?战场乱糟糟的,除了军人没有人该去。所以只能派军人喽,可是联合国并没有建立起来自己的武装力量(就算借旗号外包也得等到朝鲜战争……),那么只能临时从几个会员国找自愿出兵的,算是一种临时措施吧。

可是经过实践发现这个“临时措施”其实是在现有国际格局下最实际最有效的快速制止冲突恢复和平的法子,而且还避免了许多人道主义灾难。于是乎,原本是借调人马搞的维和行动部DPKO,现在成了联合国里面最庞大的分支机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联合国的宪章仍然好像天条一样,没人去碰,也都知道惹不起。所以维和行动就一直这么“临时措施”着,未来看起来也好不了哪里去。日子久了,大家也对于这件事没有明确法律地位不爽,就编段子开心说“维和是宪章的6.5章规定的内容”,第六章是和平手段,第七章是战争手段,所以算军事手段又不是战争手段的维和就这么叫起来了。

最开始,维和就是临时派部队去分隔交战双方,监督停火。这些都是国家间的冲突,也还简单。可是后来非洲国家打起来内战就比较复杂了,因为殖民人为分隔部族在不同国家,所以一国内战经常向好几个国家蔓延。另外,一些国家内战打得大家都累了,可是想搞和平都不敢先放下枪,这时候需要有个靠谱的中立者来监督和保证社会秩序,因此联合国维和行动又开始去管各国的内战问题……

内战问题就复杂了,有的地方大家真心打累了,联合国去了以后都痛痛快快缴枪回家种地去了。联合国先组建一个临时行政当局,然后就在当地扶植一个临时过渡政府,搞搞选举成立合法政府然后联合国维和人员帮着训练新的警察和国防军部队,最后一切正常联合国就撤退了……

可是有的地方内战好几派,占便宜的派别想见好就收,吃亏但是还没输光本钱的派别未必想就此罢手,只是破坏和平的罪名有点大,所以也先硬着头皮答应联合国来,可是随后转身就不认账开始袭击联合国维和部队,或者制造一个人道主义危机。

如此一来,联合国维和部队就尴尬了,按照授权其实只能管很有限的事情,不可以介入人家内战。但是坐视往往导致很严重后果,比如当年卢旺达大屠杀,联合国部队因为没有授权,啥都干不了……

大屠杀震惊了世界,也让联合国痛下决心,从那以后明确了一点,联合国军警在执行维和使命和为了避免人道主义危机等时候,有权使用武力。

按照“人权大于天”的理论,联合国现在开始强调“强力维和”或者说“强制和平”政策。毫无疑问,这个初衷绝对是很好的。可是由此倒置的坑有多深?

能开枪其实更尴尬,人家自己窝里打,你去帮谁是?怎么界定谁该帮?还有,你帮忙了就不再中立了,以后要停火再找谁监督??

所以目前只能说,维和行动是联合国框架下一种军事行动,是目前能最快速有效的恢复和平的方式。但是维和行动的范畴和概念正在被不断地扩大。

最后说一句,各国派去纽约的军事参谋团仍然没啥可参谋的,但是他们也很忙,天天忙着代表自己国家跟联合国商量协调该不该出维和人员,派不派维和部队,派多少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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