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婆婆的名字,婆婆要求我们帮忙还房贷,说房子以后是给我们的,我该帮忙还吗?

不动产比较特殊,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

所以说,房产证写的是婆婆的名字,登记在婆婆名下,那房子便是属于婆婆所有。至于你们帮忙还还贷,这个性质可能还存有争议,可能是对婆婆的赠与行为,也可能是与婆婆之间的借贷关系。但是,基于双方家庭成员的特殊关系,加上“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无法对自己主张提供证据证明,那法律性质认定可能存在较大的争议。

至于婆婆说房子以后是你们的,这个可能是涉及继承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规定,若被继承人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所以婆婆要是留有遗嘱,那可能还好。若没有遗嘱,根据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你们能否继承全部的遗产,这个确实也不好说,还要看继承人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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