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菲妥妥一家欠高利贷海南自杀被救后湖南再次自杀致二死一伤,如何看待这件事?

一家三口两次自杀,高利贷和网络暴力谁是凶手?不要简单下结论!

曾在海南因高利贷自杀的北京女护士一家三口,前日在湖南又一次自杀,2死1伤,这个结果相信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为什么再次自杀?是什么原因逼得他们自杀,高利贷还是网络暴力?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5月25日晚女生网络发文称要自杀,由于父亲生意失败,负债累累,父亲用女孩身份贷款借高利贷,使其背上繁重的债务。文中多处透露女孩将会和父母“一起去那个地方”。女孩想过要自救,可是家里的亲戚却不愿帮助,后一家三口被警方解救。

但6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公安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5月31日,在厦蓉高速洪观服务区发生一起自杀事件2死一伤,系此前在海南自杀未遂的一家人。蓝山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称这个女孩发微博后有网友质疑其动机,甚至在其被救后人肉搜索其家人,让当事人及亲属不胜其扰,后来网友给他们的压力实在太大,他们已经心力交瘁。

大致看了一下这个事件的一些资料,事件的起因是女孩的父亲欠了“高利贷”,女孩也被卷了进来,一家人丧失生活的希望,才有了在海南自杀的这件事儿,但自杀事件后女孩一家人也确实受到了网络的质疑,这些质疑坦率地说,我看后也觉得未必全无道理,可能确实有些网民存在网络暴力行为,但也不能把所有质疑者都指责为凶手。至于这第二次自杀,应该和一些网络暴力有关,但根源应该还是在债务上。

生命就这样逝去,确实令人惋惜,我们也应该从中反思并学到些东西。简单谈一下对这一系列事件的看法。

1、碰到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其实并非法律术语,民谚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然前提是债务和利息标准要合法。按现行法律标准,在债务合法的情况下,年息24%以内的利率是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债权人索要这样的利息和本金,不能叫人家高利贷,债务人也确实有还债的义务。

如果高于这个标准的利息,债务人有权拒绝偿还。如果债权人采取暴力或威胁方式逼债,债务人应该报警,警方也应给力,依法处理,不能放纵违法行为。当然,合法债务和本金,那还是要还。

女孩一家所涉及到的“高利贷”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有没有采取过非法手段逼债?如果女孩一家碰到的债权人并无违法行为,那就没什么责任,也无可指责。

2、第一凶手是女孩的父亲,女孩如果所述为真,明显是被自己亲爹坑了。

请注意看女孩之前自述的内容,女孩曾说“求我办信用卡就办了,求我在奇怪的文件上签字我就签了”。法律上女孩原本是不用承担父亲的债务的,但是女孩愿意配合父亲做了上述行为,很可能就把自己搞成了债务人或担保人,女孩是被自己的父亲牵连到债务中了。

我以前曾经说过一句话“帮别人担保或帮别人借钱,可能比借钱给他风险还要大!”高息借贷这种事儿,切忌用新债还旧债,法定最高利息标准有限制,真还不起也就是还不起,一次次借新还旧,会增加债权本金的数额,而且会牵连更多的人。就算是至亲,有些忙真的不能帮,有时越帮忙自己和亲人陷得越深!

3、网民对公共事件有权发表看法,有权批评,但应掌握边界,不要转化为暴民。

关于此前网民质疑这一家人在海南自杀系炒作的问题。我觉得质疑本身并不能算是错的,既然你通过微博来表达自杀的想法,就应该想到可能引发为公共事件,被人评论、质疑。有些质疑了未必就没有道理。

但是,大家的质疑、批评应掌握界限。如果把这种质疑的情绪转化为侮辱谩骂、甚至转化到现实生活中的电话和信息骚扰那就过界了,网络暴力不可取。把网络中的暴力倾向转化为现实中的行为,更不可取。此前也有类似公共事件(不管是因为人、狗、猫),有愤怒的网民到现实中采取堵门甚至打人等手段,最终把自己送进看守所了。

而这次一家三口的再次自杀事件,当然也会有债务事件本身的影响,但确实不排除是受到一些人不当施压的影响。出现现在的状态,恐怕是绝大部分人不愿意看到的,大家怎么看?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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