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的作曲实力放在世界流行乐坛是个什么等级?
早期世界T1,如今T3,总体T2,受制于华语音乐环境和审美。J非作曲人,是旋律作者。
周杰伦不属于欧美音乐意义的作曲人,而更偏向旋律创作者或者叫歌曲作者。旋律创作周杰伦早期具有欧美T1水准,如今T3,总体T2。
确定一个基本常识概念:在欧美音乐制作体系之中,作曲严格分为两个职业:作曲人和歌曲作者。前者叫Composer(作曲人),后者叫SongWriter(歌曲作者)。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欧美的作曲人是指艺术性Solo或者和音创作;歌曲作者是指旋律创作者。这两个的区别在于,作曲的艺术性和方向性不同。总体上,作曲人的能力和歌曲旋律作者的能力,是对立的。因为作曲人是为音乐的艺术性内容服务,而歌曲旋律是大众市场的内容服务,一个是是音乐艺术维度,另一个是大众性普及度维度。
艺术作曲人,工作是特指包括一切的声乐和音旋律和所有配器器乐的Solo。比如我们认为的摇滚乐队之中的电吉他Solo的创作,就属于作曲人工作,而不是歌曲作者。作曲人可以囊括歌曲的主旋律创作,但实际上顶级音乐之中不会是一个人包揽乐器Solo、声乐和音和旋律创作。因为顶级欧美音乐是大型团队的精细化分工。
歌曲作者,是指演唱的歌曲主旋律创作者。他一般不包含乐器的Solo和声乐的和音编配,而是单指旋律创作,当然这个界定没有那么分明,想周杰伦早期也写和音,后期就不怎么写了。歌曲作者也就是我们华语音乐之中标注的作曲人。而欧美音乐注重于配器Solo和和音编配的艺术化非人声演唱的作曲,将作曲人视为此。而我们华语音乐的作曲人仅仅特指旋律创作。
所以,这也是华语音乐和欧美音乐分工差距的一个缩影。周杰伦的音乐能力,并不符合欧美作曲人,而是更偏向于专注于歌曲旋律作者,而且还是顶级水准。那么讨论周杰伦作曲能力的范畴,就应该是在歌曲旋律作者的高低上,而不在于乐器Solo和和音编写的作曲人上。
1:早期世界T1水准;我们以《Jay》和《范特西》两张专辑视为周杰伦初期早期,这两张专辑是周杰伦个人在旋律作曲上具有世界顶级水准的体现,尤其是快歌的选择和音乐的立意,具有完美的生命力和大众性普及度。
我们还是要有基本的欧美旋律常识:1:流行音乐总体旋律单句越来越长;2:总体旋律审美的节奏越来越快。
欧美音乐的总体审美是偏向于节奏越来越快的。这并不是说欧美人喜欢听快歌多于慢歌,而是因为现代流行音乐的历史决定了节奏的选择。因为慢歌大部分都被世界民谣、披头士阶段时期完成了世界普及和大众审美。而从披头士之后的迈克尔杰克逊时代开始,快节奏和强烈鼓点就是整体的流行音乐天王引领的时代。即使是如今,快节奏也是整体流行音乐的大方向。
而在旋律单句上,和节奏一样。慢节奏和短旋律是匹配的,更快的节奏之下,就需要更长的旋律单句来增加节奏感和旋律律动。这就是为什么如今的顶级欧美音乐,不论是火星哥、贾斯汀比伯、泰勒斯威夫特、结石姐还是Pink,基本上都是长句和节奏更快更强更重的选择。尤其是新歌更为突出这一点。
在这样的基本趋势之下,我们去看周杰伦的《Jay》和《范特西》,只能说不得不感叹周杰伦的天赋堪称惊艳。不论是《双截棍》还是《龙拳》、《爱在西元前》、《忍者》还是《龙卷风》,我们会发现,早期周杰伦的快歌、长旋律单句音乐多的令人感叹。那就很显然吐出了一个问题:
周杰伦从自己作曲时就感受到了欧美顶级旋律作者的前进方向:长旋律单句一定是比短旋律单句更具有音乐风格,更具有操作的空间,去同质化和个人标志化。因为单句音符越多,节奏的强弱就能更分明。同时节奏的快慢,也决定了基本的音乐基调,更快的节奏更猛烈的基调才更符合流行音乐前进的方向。
这是基本的大方向,我们再来看具体的旋律表达。欧美旋律作者,最集中一个标志就是调式转换,简单讲就是在一首歌的不同段落完成大小调转换,同时具有不同情绪色彩的丰富度旋律表达。大调和小调的搭配,可以在基调情绪之上,完成更为准确的强烈情绪表达。
我们以旋律作曲其实并非顶级的《黑色幽默》为例,这一首《黑色幽默》一共完成了四次转调,先从降B调转为降D,然后再回到降B,再从降B转到降D。而在降B时的和弦是小三度的平行调式转换。听起来可能有点复杂,但我们只需要简单理解成一个结论就是:
周杰伦在流行音乐旋律创作上,起点本身就是吊打/秒杀华语旋律作者,而属于欧美音乐顶级创作者的水准。在第一张专辑之中,周杰伦表达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音乐能力,而更多的自己对于音乐的审美追求。不论是小调上的转调还是平行转调,本质上都透露出周杰伦对于古典音乐的运用,已经达到了一个信手拈来的程度。而目前为止,世界上最好的旋律创作和作曲人依旧是按照着古典音乐模式来进行流行音乐的内容丰富度。
所以,从早期周杰伦的表达上,将周杰伦放在欧美,我们会失去周杰伦对于华语文化的自信,可以得到一个非常完美的世界顶级音乐制作人和歌手的崛起。并不比其他顶级欧美旋律作者差。但是这种状态仅仅持续了前面两张专辑。
2:中期舍弃了一定的巧思,更为偏向于市场化。从《八度空间》到周杰伦生涯巅峰的《叶惠美》、《七里香》,实际上周杰伦做了很多的市场调研,开始舍弃了一定的古典层次表达,而是偏向于口水歌和古典的浅层次结合。
从《晴天》和《七里香》这里开始,周杰伦在旋律创作上开始思考的问题就不再是早期的音乐追求,而是市场认可度。问题也是从这里开始暴露的。
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件事情,在2004年时期,我们华语音乐大众能够欣赏到的音乐,最大的脑容量和审美认可,就是《晴天》和《七里香》。甚至于当时的《爱在西元前》和《龙卷风》根本就是一首白给歌曲,但是后来邓紫棋这一系列音乐新生代崛起后,才慢慢察觉到周杰伦最吊的从来是长句旋律的快歌。
在《八度空间》十分纠结的状态之后,周杰伦显然做出了调整,不再以超出大众审美能力的音乐作品为主,而是开始去试着降低一些旋律程度的内容,让旋律开始从长句变为长短句交替,让节奏从快节奏之中慢下来,因为《双截棍》被当时整个内地的所有家长反感辱骂,认为这不是音乐。这是周杰伦改变的根本原因,因为音乐需要依附于文化,当文化不够认同是,周杰伦应该做的事试图在文化认同的前提下去让文化变得更完美。
因为快节奏是具有审美要求的,否则为什么摇滚音乐被誉为受众最大的音乐时,我们华语音乐的主流受众却表示慢板情感才是主流一样。因为本质上,我们还不够具有欣赏快节奏的音乐素养,还是以优美、舒缓等固有印象去认定音乐的好坏。
周杰伦生涯最佳唱片专辑,也认可了华语音乐受众更喜欢慢板,长短句结合,乃至于偏向于短句为主的旋律。而且基本上不存在对于乐器Solo的审美需求。
换句话说,欧美音乐作曲严格区分的作曲人,实际上在我们这里不具备市场,而是需要转行去编曲系列。
3:如今,不考虑出圈,有较大局限;如今周杰伦的作曲,实际上只能说有些遗憾,实际上《土耳其冰淇淋》应该是周杰伦最后一首具有音乐追求的单曲了,但是因为唱功也好,因为受众也罢。《土耳其冰淇淋》即使在作曲旋律层次很优秀,也不是一首早期合格的作品。更像是一种炫技的综合体。
从这里开始,周杰伦实际上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因为早期专辑对于周杰伦而言也是炫技,只是他炫技是没有太多的桎梏,而如今的《土耳其冰淇淋》也还是在炫技,只是炫技炫得有市场担忧和考虑了。
对于欧美音乐市场而言,《土耳其冰淇淋》实际上属于音乐立意尴尬的单曲,他炫技的层次并没有达到早期那种和音乐立意高度统一的情况。
或许是周杰伦已经知道周杰伦无法改变大众审美,或是说周杰伦开始也想着赚钱的问题,或者是其他的问题。但是如今的周杰伦不论从从唱功角度还是作曲旋律角度都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在世界旋律作曲上,已经退居二三线了。尤其是《告白气球》这种口水歌的兴起,竟然成为现象级音乐。这严重增加了周杰伦的创作欲望的下滑程度。
好比,辛辛苦苦三个月的苦思作品,耗尽心力结果扑街。而三十分钟写出了的作曲被疯狂追捧的落差感。
总体上,我依然认为周杰伦具有世界顶级旋律作者的能力,即使此时也是具有。但是因为音乐必须依附于文化,而华语音乐又是一个需要周杰伦去迁就去推动的存在,所以周杰伦需要去舍弃需要去为大众审美去做铺垫。这也会不可避免的导致,周杰伦的才气不断消耗,心态逐渐丧失音乐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