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出庭怎么办?

证人在开庭的时候未出庭作证,并不必然导致证人证言无效,一般的情况如果证人在开庭的时候未出庭作证,其证明效力较低,法官不予彩信该证人证言的可能性比较大。证人如果作证的话,通常是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因为证人出庭作证,要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询问,还要接受法官的询问,核实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是否与待证事实相符。证人不出庭作证,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其提交的证言不作为证据使用。

相关法律规定:

1.2020年5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正式生效,对证人证言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人什么情况下不出庭,证言也可以被作为定案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新《证据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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