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怎样确定干部人选?

几个高赞讲的都不准。

我曾在县里组织部干部科工作过,据我所了解,干部工作大概这样的:

一、基础性工作

干部工作有两项基础性业务:

1.实时更新干部花名册。

干部花名册里,有目前在任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各单位县管干部领导职数空缺情况。这个工作是干部科在做。

2.分管县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来部沟通领导班子调整的建议。

分管县领导,一般都是来沟通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一般都是沟通单位副职,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副职(比如,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之类的职务),这个事情一般都是和部长、分管副部长沟通。

当然,有些比较重要的岗位,可能就直接和书记沟通了。

有了这两项基础性工作,组织部就大体知道,哪些岗位需要配干部了,哪些干部需要动了。

二、主要程序

大家一定要清楚,干部工作只有书记有决定权,组织部只有建议权。但是书记精力有限,他不可能清楚了解到每一个干部的具体情况,更别说每一个干部要不要调整、怎么调整。

所以,组织部的建议,对于书记在干部选用的决策上至关重要,这也是组织部、组织部长权力所在。

当然,其他的领导,包括县长,对于一定范围、一定层级的干部使用,都有建议权。这种建议权,既可能是职务权力,也可能是隐形权力;既可能是正向权力,也可能是反向权力。但终归只是建议权,最后还是要过书记这一关。

一般,组织部选任干部的大体程序是这样的。

第一步,内部酝酿。

这个过程最重要、最漫长、最隐秘,需要书记和组织部长去慢慢沟通,且没有什么固定的套路。具体程序取决于岗位的重要性、书记对干部权力控制程度、书记和部长的个人关系。

举个简单的例子。

比如是配一个县委办主任,如果书记已经有心仪的人了,他可能就是私下去和副书记沟通一下,如果副书记不反对,他再个别听一下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的意见,形成一个酝酿人选交给组织部;

同样是县委办主任出缺,假如书记没有人选,可能会让副书记、部长根据条件提几个建议人选,然后他再找副书记、部长一起商量一个最合适的人选,再个别听一下纪委书记的意见。甚至有时候,还会亲自或者安排副书记、部长借着调研的旗号,再去当面看一下这个干部。这里面,县长不会有大的意见。有的书记注意团结,会和县长通个气,县长一般也不会提什么反对意见;有的书记强势一点,不跟县长说,也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是配一个政府办主任,只要书记县长不是搞得特别僵,一般情况下,书记都会尊重县长的意见,也会听听常务的意见。如果县长有明确的人选,会向书记报告。如果书记不反对,会把这个人选告诉部长,再由部长出面去听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意见,书记会根据部长反馈的情况,确定酝酿人选。

这些都是一些重要的岗位,书记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对每个岗位都如此重视。一般就是核心县直部门的正职、乡镇的书记以及一些重点乡镇的乡镇长。

其他的岗位,书记可能就没有精力去管了。这些岗位的主要酝酿环节,主要是在组织部层面进行,根据干部的层级由部长、分管副部长去酝酿。

比如,如果仅仅是某个乡镇配一个副科级内设机构负责人,可能就是乡镇书记去和分管副部长报告一下,分管副部长如果了解这一个人,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就去向部长汇报,部长再去书记汇报,就结束了。如果分管副部长不了解这个人,可能会听一下干部科科长的意见,然后再去逐级汇报。这里面如果没有人出来“挡”,这个程序就过去了。

由于这个环节人为的因素比较多,所以运作干部主要就是在这个环节运作。

第二步,启动干部工作程序。

这是书记和部长的事情,可以是书记主动提的,也可以是部长建议的。

部长会把之前酝酿过的人事安排,跟书记研究理一理,确定当前批次干部调整具体动哪些干部。

不是一酝酿就一定马上动干部,这里面会有窗口期。

确定具体一批动哪些干部,要综合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自然因素,汛期一般不会随便动乡镇正职,会等到汛期结束。也有人为因素,比如某个单位一名副局长要改非,要在内部再提拔一名副局长,那要等到老的副局长先到龄改非。还有数量因素,现在中组部对每批研究干部有个数量限制,怕一次搞得太多影响干部工作质量。

总之,部长会根据轻重缓解、方方面面,甚至有派系山头平衡的因素,提出一个人事建议方案,组织部内部管这个叫“条件成熟”了。

这个程序启动没有规律性,一般书记重视的,有政策时限要求的,启动的速度比较快,其他的相对要慢一些。

第三步,进一步沟通审核。

等到人事建议方案出来以后,还是需要进一步沟通:

一个是部长,在县级领导层面,对在内部酝酿环节没有沟通到县级领导,作进一步沟通解释说明。这个沟通主要是告知性,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领导提反对意见。少数情况即便有,部长也会做工作。真要是搞不定了,部长会和书记报告,书记可能会自己出面做工作,也可以直接无视。当然如果反映的问题真的很严重,书记自然会掂量掂量,也不排除个别再调整的。

一个是分管副部长,会和纪委沟通,一般是了解提拔重用的人选,有没有违纪违法方面问题。如果有,和部长报告,部长和书记报告,根据情况再商量。当然一些重点岗位,可能在内部酝酿环节,就已和纪委书记沟通过,这里主要也是补缺补差。

一个是干部科层面,主要是审核档案,还有的地方有提级预审,这些也都是技术层面的审核。

这个环节,就是在大局已定的前提下补缺补差,到了这个环节,要想运作基本已经晚了。当然这个环节是“成事”虽然“不足”,但是“败事”绝对“有余”,我就知道不少干部在这个环节栽了。

从政策角度讲,第二步、第三步加起来就是所谓的动议环节。现在一些地方也出台对动议开始细化操作的政策。但实际上,等到你能看到纸质的动议材料的时候,基本上只是一个程序性的东西,核心的基本盘,在内部酝酿的环节已经定下来了。

第四步,开始走程序。

到了这个环节,外面人才能隐约看到干部工作的痕迹,前面的三步都是在内部进行的。

1.推荐考察。组织部会同纪委,有时候政法委(政法口)、宣传部(宣传口)也会参与,组建考察组,到单位推荐考察,还会书面征求纪委意见。这个涉及提拔重用的。如果只是同级转岗交流,这一步直接跳过。

2.形成上会材料。包括人事任免建议,提拔重用人选的考察材料。

3.上会:先是组织部的部务会,再开书记专题会(就是俗称的五人小组会,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参加,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最后开常委会。

基本上到了这个环节,人事安排就不会发生变化。

当然这个也不绝对,个别的微调我就遇见过一次。当时是一个乡镇副书记,进城改非,最初是安排到文明办干副主任科员。因为就是同级改非,不涉及提拔重用,事前就没有征求意见,就和宣传部长通气了,她当时也没有提反对意见。然后五人小组会的时候。人大主任提了一嘴,说文明办改非的干部太多了,工作有点不好推。这个也是实际情况,书记觉得人大主任讲的也有道理,于是把这个改非干部换到其他单位去了。

第五步,就是公示、谈话、发文、宣布。

这个环节就是纯技术活了。

1.只有提拔重用,需要公示。公示会根据不同岗位,在不同场合公示。有的是在网上向全社会公示,有的只是在单位向内部公示。公示的时候,也是一个会出问题的环节,有的干部就是在公示时被举报下马的。

2.谈话也会根据不同层次,由书记、副书记、部长、分管副部长分别来谈,这些都是视情而定,一般会到公示期结束。

3.发文。会根据不同类型的、不同岗位,有的岗位,是直接任命,有的是提名政府党组任免,有的是提名人大常委会党组任免,有的是提名为候选人,有的是普发,有的点发到单位。不过这些都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有一定之规的。

4.宣布。有的跨单位,组织部要派人送,然后会议宣布;有的本单位自行会议宣布,会议有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也有开小会、领导班子会议。这些也都是技术层面问题,有一定之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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